香港支聯會「煽動顛覆」案 最高判囚逾七年
香港支聯會「煽動顛覆」案 最高判囚逾七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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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」案在9月11日判刑,前主席李卓人被判囚7年,前副主席鄒幸彤7年3個月屬刑期最重,前副主席何俊仁5年2個月。支聯會則被判罰款150萬港元。審訊時不認罪的李卓人及鄒幸彤,均決定就定罪及刑期上訴。
法庭認為「悼念六四事件而舉辦的六四晚會本身並無不妥」,案件雖不涉及暴力,被告亦未有提出實行「結束一黨專政」的執行方法或時間表,但基於案發時社會氛圍動盪等因素,裁定本案屬「情節嚴重」。
影片製作:高珊珊、鄭佩珊、江穎怡









